TRANSACTION PROCEDURE CIF
CHEVRON MUNAIGAS INC REFINERY / BUYER COST, INSURANCE, FREIGHT PROCEDURE

  1. 买方发出不可撤销的公司采购订单(ICPO),直接发送给卖方的代理公司或CHEVRON MUNAIGAS INC REFINERY,订单需附上公司信头、公司简介、公司注册证书、银行信息和买方的国际护照页面,并附上资金证明(POF)。

  2. 卖方确认收到买方的ICPO,并申请产品出口配额的HS编码,以便从哈萨克斯坦斯坦能源部分配销售和出口产品配额。成功申请后,卖方需支付相应的配额申请费用给能源部。

  3. 卖方发出销售与采购协议合同草案,供买方审阅并在72小时内签署。

  4. 收到买方确认的非转让非可撤销的中介协议(NCNDA/IMFPA)后,卖方将产品部分证明文件(PPOP)合法化和公证化,并由能源部批准。卖方收到后,将通过电子邮件向买方发送POP文件

    a.产品可用性声明

    b.供应承诺

    c.产品护照

    d.公司注册证书

    e.产品配额出口许可证

  5. 买方指定会计师,确认并批准海事港口管理局,买方与卖方和由买方提供的船务公司签署租船协议。这只适用于第一批次的运输。买卖双方通过T/T电汇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费(卖方50% / 买方50%),以将产品运送到买方最终卸货港口。后续的费用将在买方支付首批次合同金额时退还/扣除。

  6. 卖方的银行在收到买方银行确认的购买合同后,72小时内响应并发送2%的履行保证(PB)和完整的POP文件给买方银行。从装载活动开始计算5-7个工作日,以运输产品到买方指定的卸货港口。

  7. 卖方通过快递服务向买方提供以下文件:原始提单和所有必要的运输文件,以便买方在卸货港口进行提前的海关清关。同时,卖方还通过电子邮件向买方发送完整的文件:

    a.租船协议副本,用于运输产品到卸货港口

    b.由哈萨克斯坦斯坦能源部发行的出口产品配额证书,以买方名义

    c.由司法部门发行的出口批准

    d.运输产品到港口的合同副本

    e.港口存储协议副本

    f.产品可用性声明

    g.炼油厂承诺供应产品

    h.上船授权(ATB)以便检查的船舶

    i.资源证书副本

    j.配额号码副本

    k.终端服务收据(TSR)

    l.原产地证书

    m.提单和货物清单

    n.SGS的质量和数量报告

    o.船舶Q88

    p.由国际认可的保险公司发行的保险证书,保证每艘船上货物的CIF价值的110%最少。

    q.签署的商业发票

    r.无条件测试授权(UDTA)和ATB NOR / ETA

    s.所有权转让证书

    t.能源部发行的配额交易护照代码证书(ATPCC)

    u.所有权证书

    v.ATSC销售及收款授权

  8. 货船到达买方卸货港口后,买方的银行通过TT/ MT103向卖方的银行支付交付的数量和质量款项,经买方和SGS(CCIC/ CIQ)在卸货港口检查,并交付所有所需文件后,卖方向买方发送所有权证书。

  9. 在每次装船后,买方根据卸货港口CIQ/ CCIC的检查报告,3个工作日内通过TT/ MT103向卖方指定的银行支付100%的货款。

  10. 卖方在收到买方付款后,根据NCNDA/ IMFPA向中介支付劳务报酬,双方根据签署和公证的合同开始进行每月的装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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